第177章 孝是仁的基础(第2/6 页)
得承认,使坏确实是能给人带来快感的,这是成为一个坏人的开始。
其次,行动上开始不听父母的安排,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学业和生活。为了避免冲突,尽量减少回家的次数和时间,而去享受独处的安逸和自在。
大学毕业后,更是违背了“父母在,不远游”的古训,背着行囊去了西南边陲,一走就是十年。回来后,每天仍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小家和事情,并没有和父母的大家融在一起……我想我已经完全背离了中国文化的传统理念,尽管我的专业就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。
传统里,中国的父母一般都会对孩子强调“孝顺”,也寄希望于孩子长大后对他们的“孝敬”。
如果说“孝顺”是在思想言行上对父母的顺从,那么“孝敬”就有恭敬供奉的意味了,是对父母养育之恩在物质层面上的精神报答;而且,整个中国社会都是以子女是否孝顺孝敬来作为评判个人好坏的标准。这样的标准,带给子女的是责任是义务,也是负担是包袱。这样的观念下,父母对子女的专业、职业以致儿媳、女婿的选择都有决定权;因为,子女未来的收入是父母的一部分,也即子女的一部分就是父母的产权,是父母对未来依靠的投资。
在这里,生儿育女,变相地成为了一种利益诉求,是一种父母养老避险的工具;而不是因为父母自己热爱生命、热爱孩子才要怀子育女。于是,子女在出生前就毫无选择地被动地被父母赋予了众多的责任,出生后更是担当了诸多的不愿意……这样的从出生到成长都是被动而为的行为,对后代公平吗?
所以,“养儿防老”的行为很难说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,更难说是一种道德的行为。
但是,孩子长大后,是不是就不应该关照父母呢?那也不是!子女对父母的关照甚至抚养应该是自己的自由选择,是出于一种自觉自愿的情感需要,而不是一种无选择权的责任和义务,也不是一种对父母要求被孝顺孝敬的被动回应。中国传统所强调的孝顺孝敬是一种强加的责任和义务,它的存在淹没了子女的自由选择权;这种强制是父母自私的利益驱动所导致的。
如果父母是出于喜欢孩子、热爱孩子而把子女带到这个世界上来,那就必须为这种爱的选择付出代价,对子女的养育负有完全的责任,并使他们享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人生,大之后成为他们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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